聯豐亨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私隱政策聲明
聯豐亨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作為一個提供保險產品及服務的機構,收集及運 用客戶個人資料是我們日常商業運作的基本工作。因此,本公司致力保障客戶的個人私隱 及承諾遵守澳門特別行政區第 8/2005 號法律之《個人資料保護法》。 本公司是根據《個人資料保護法》及此私隱政策聲明收集、使用或披露個人資料。本私隱 政策聲明會不時更新。請定期聯絡本公司及/或訪問本公司網站以了解本公司最新之私隱政 策聲明版本。
1. 收集個人資料的目的
本公司所收集的個人資料將屬適當及必要的,只用於直接及/或間接有關於我們提供的 保險產品及服務及/或符合載於本公司之「個人資料收集聲明」的個人資料收集的其他 目的。
2. 個人資料的收集
本公司是於以下情況收集客戶及/或潛在客戶的個人資料:
i) 申請本公司承保的保險產品及服務時;
ii) 要求更改、變更、取消及續期本公司承保的保險產品及服務時;
iii) 提出保險索償時;
iv) 查詢已有保險產品及服務時;
v) 登記本公司的市場推廣活動/客戶通訊時;及
vi) 使用本公司的網上服務/手機應用程式時。
3. 個人資料的準確性
為確保所收集的個人資料的準確性,本公司有可能在收集有關個人資料時,要求該資 料當事人在可行的情况下,出示各種資料/文件/身份證明等的正本以作核實及審查。
4. 個人資料的保安
所有已經收集的個人資料均按其性質及所適用的保存期分門別類保存。各類個人資料 只有負責經辦人員、有必要查看人員或經授權人士方可閱覽,在此以外,其餘時間存 放在適當的地方或上鎖地方。
5. 個人資料的披露
除非作出有關披露是得到資料當事人同意及/或本公司受約束的任何法律(包括澳門特 別行政區境內或境外,如稅務條例及其包括有關自動交換財務賬戶資料的條文)下容許 或規定,否則個人資料不會披露予其他人士。
6. 直接促銷
資料當事人可行使《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十二條第二款的反對權,在無須費用的情況 下,向本公司作出告知,明確反對本公司使用與其有關的個人資料進行直接促銷的處 理。
7. 查閱或改正個人資料
本公司會按照《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依從及處理一切查閱資料或改正資料要求。 按照《個人資料保護法》,本公司可收取合理的費用,作為處理有關申請的行政費。
8. 若有任何關於本公司私隱政策和實施之疑問,或關於查閱及改正資料,或行使反對權, 應向本公司提出:
聯豐亨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澳門新口岸宋玉生廣場 398 號中航大廈四樓
9. 本聲明的中文版本與英文版本如有任何分歧,一概以中文版本為準。
二零一七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