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宋玉生廣場398號中航大廈4樓
(853) 2870 0883

團體計劃 (僱主及僱員)



計劃特色

現行退休基法例允許僱主自由設定其退休金計劃的條款,當中包括:

  • 僱員類別

  • 退休年齡

  • 供款根據及比率

  • 權益歸屬根據及比率

  • 供款投資分配

  • 解約賠償條款


供款投資分配

聯豐亨人壽提供多元化的供款投資選擇,僱主及僱員可按各自需要而自行分配供款投資選擇。僱主亦可將其供款投資選擇權轉予僱員。


提取權益

僱員在符合下列任何一個情況下可提取退休金權益:

  • 離職

  • 提前退休

  • 因年老退休

  • 長期無工作能力

  • 患嚴重疾病

  • 長期失業

  • 永久離開澳門地區

  • 死亡


提取權益方式

僱員可選擇經下列任一方式一筆過提取退休金權益:

領取支票(預設指示)保留退休金帳戶,繼續持有基金單位轉到「優裕人生」個人退休金計劃,繼續持有基金單位及繼續供款


   稅務優惠

僱主供款視為經營成本或從事業務的負擔,並可從可課稅收益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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