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與參加
公積金個人計劃的設立屬非強制性,由個人自願設立
已參加公積金共同計劃的僱員亦可同時參加公積金個人計劃
年滿18歲或未滿18歲但已登錄社保制度的澳門居民
供款
每月最低供款額為澳門元$500,自定供款額必須為$100之倍數,且目前以澳門元$3,500為供款額上限
供款會於每月特定日期經自動轉帳方式自您指定的銀行帳戶中扣除 (*指定銀行:中國銀行、大豐銀行及華僑銀行澳門)或參加者可親身到管理實體繳納供款
供款將記錄在「供款子帳戶」以作投資
供款投資分配
由參加者選定基金管理實體,並自行分配供款投資選擇